昨天晚上11点多,梅龙高速出口三乡收费站,市交警、交通等部分联合法律,将一辆从外地驶来的粤M牌厢式小卡车截停。翻开车厢后门一看,不得了,这俨然便是“移动炸弹”呀!
法律人员在高速路出口处将这辆白色厢式小卡车截停后,乍一看好像没什么特别,但翻开车厢后门,里边载的东西令人倒吸了一口凉气!只见车厢里满满当当地放置有两排煤气瓶,不仅如此,就连最上方的一些空余方位也没放过,好几瓶煤气瓶被打横堆积。
现场司机告知,煤气瓶是从潮州载来,关于有没有路途运送证他也不清楚,宣称自己仅仅做工的。
在法律人员的屡次要求下,这个司机林某才厚道停下了脚步。再次面临法律人员的问询,林某给出和之前不一样的答复。林某称,车上有95瓶充溢气的煤气瓶。现场,因瓶装液化气归于风险货品,加上林某驾驭的车辆没有车辆营运证,交通部分将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!
随后,法律人员将林某驾驭的厢式卡车依法暂扣至梅城一气库停车场,并开端对林某进行现场查询做笔录。不过,林某对法律人员的问询,又开端“犯模糊”了。
面临法律人员的查询,林某有些“淡定”的称:自己现已不是第一次由于这种事被处罚了。
随后,相关工作人员对暂扣下来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:50KG装的煤气罐有20个,其间7个是过期瓶;14.5KG装的煤气罐有95个,其间过期瓶有55个;5KG装的煤气罐有I个,以上一切煤气罐均为实瓶!而这起案子中,还存在车辆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送证:司机未获得驾驭风险化学品上岗证;随车没有伴随押运员;跨区域充装;不合格气瓶流转商场并运用等问题。
法律人员和记者说,作为特定品种设备的液化石油气钢瓶,若运用到不合格或过期的钢瓶,则犹如活动的不定时炸弹。由于超期服役的钢瓶瓶体承压才能会比较低,易发生液化气走漏,一旦气温上升或钢瓶轰动等,则有可能发生走漏和爆破。